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瞪羚企业、瞪羚培育企业每年认定一次。
广州市黄埔区瞪羚企业认定标准最新
(一)本办法所称瞪羚企业是指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商业模式或主要产品得到市场认可,进入爆发增长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基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复合增长率20%以上,且截止年正增长;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5年,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截止年营业收入正增长;
3.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10年,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截止年营业收入正增长。
(二)本办法所称瞪羚培育企业是指未来有潜力发展成为瞪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基期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近三年复合增长率20%以上,且截止年正增长;
2.企业截止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50%以上;
3.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5年,且A轮(含)前累计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投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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