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镇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增量项目申报时间、条件、奖励标准

2023-06-25 16:20
来源:

  按照《2023年大岭山镇稳经济促生产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增量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于6月30日(星期五)前,报送至东莞市大岭山镇经济发展局。
 

  二、资助对象

  2023年第一季度产值达到1000万元且增速环比增长的大岭山镇规上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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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助条件与标准

  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资质。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岭山镇规上工业企业。

  (二)资助标准。对实现增产增效的规上工业企业,产值按以下档次给予奖励(企业数据以统计部门反馈为准):

  1、对2023年1—3月产值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产值增速比2023年1—2月产值增速每提升2个百分点,给予奖励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2、对2023年1—3月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产值增速比2023年1—2月产值增速每提升5个百分点,给予奖励2000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万元。

  3、对2023年1—3月产值达到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产值增速比2023年1—2月产值增速每提升10个百分点,给予奖励2000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万元。

  4、对于没有去年同期数的新上规企业,2023年1—3月累计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且与2023年1—2月累计产值(下同)环比增长80%及以上,给予不超过5000元奖励;环比增长100%及以上,给予不超过1万元奖励。

  (三)守法经营。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1〕2号)不予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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