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天河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产权清晰,财务制度健全,诚信纳税,对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并符合天河区科技计划对申请者主体资格其他方面的要求;
(2)符合天河区科技计划支持范围;
(3)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4)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相关业绩;
(5)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6)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7)自愿承诺五年内纳税关系留在天河区。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2)应具有本领域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
(3)项目组主要成员为项目主要承担者,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
申报项目需符合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科技政策,创新性较强,技术含量高、水平先进;
(2)符合本《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属于天河区优先发展技术领域(见附件1);
(3)有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具有明确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前景,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本地应用和产业化;
(4)现有基础条件较好,两年内可以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支持方式及好处
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截止日期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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