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促进工作开展,省财政厅分别于2022年12月份向各地市、2023年1月向省直各相关单位下达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省局及各市局以委托项目书、签订合同等方式实施了一批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目前,项目实施时间已经过半,为及时跟进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等情况,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现拟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一)检查范围
1. 2023年度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促进类部分资金。
2. 2023年度省财政厅下达各地市、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局广州代办处等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
(二)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以材料检查方式为主;如有必要,将选择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合同(任务书)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合同(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8月18日-30日。
四、报送时间
各承担单位根据省局、市局指导处(科)室意见修改后,按照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任务书形式下达的不需要)、中期总结、成果及佐证材料、推广应用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的顺序统一汇总装订,一式三份,盖章后于8月25日前,分别提交省局知识产权促进处或市局相关处(科)室,电子扫描件同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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