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时间、条件要求

2023-08-23 10:39
来源:

  为充分调动清远市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快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研究方向

  (一)开发、引进、推广应用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等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的研究。

  (二)针对重大疾病、常见病、慢性病、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研究。

  (三)促进临床诊治、康复、职业病防治、卫生服务技术提升,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研究。

  (四)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医药卫生相关研究。

2023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a href=//m.auto-fm.com/shenbao.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项目申报</a>时间、条件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清远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科研管理制度。

  (二)申报课题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研究的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研究设计严谨合理,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可行,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合理、量化且不得全部为零(项目可行性报告与项目申报书相关指标须一致)。

  (三)项目申报人本年度只能作为1个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属于以下2种情况者不得申报:1.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到期未申请结题验收的;2.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含2项)以上的。

  (四)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对严重违反科学技术活动管理规范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项目执行的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进度安排合理。

  (七)申报项目须自行筹集不低于科研所需的必要经费。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资格审查不通过:1.申报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必备附件材料的;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3.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九)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

  项目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7:00,项目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17:00。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