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的工业项目,自投产年度起5年内,在项目企业达到合同约定投资强度、规模效益、纳税额度等条件,且依法取得土地产权后,县财政以企业每年缴纳税收县级可用财力为基数,按比例安排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前三年按100%,第4、第5年按50%;同时,前三年项目企业高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按实得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第4、第5年按50%。每个企业不超过3名高管享受该奖励政策,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新入驻标准化厂房的企业,由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供水、供电、道路、供气、网络、货梯安装至厂房内,单独供地项目的水、电、路、气、网络、污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可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由相关部门建设安装至厂区红线外。标准化厂房入驻根据《保靖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退出管理暂行办法》(保政办函〔2019〕41号)执行。入驻标准化厂房后5年内,每年纳税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企业,前3年按厂房租金100%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第4、第5年按厂房租金的50%标准给予补贴(先交后返)。
新引进招商引资企业如有融资需求的,可按程序向县科工信局申请小微企业“助保贷”和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支持。
新引进招商引资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低标准收取。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土地价款除外)的工业项目报建费用按10元/㎡包干收取(人防费除外)。
商贸服务类项目从营业年度起5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县级可用财力的10%—20%安排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年实际上缴税收100万—200万元的(含100万),按10%比例安排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年实际上缴税收200万元以上(含200万)的,按20%比例安排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外资外贸企业年度业绩达50—10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达100—300万美元的,奖励10万元人民币;达300万美元以上(含300万)的,按其业绩的3‰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全力支持企业挂牌上市。我县企业在IPO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奖励300万元(券商督导期50万元,挂牌审批期100万元,挂牌成功后15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并实现融资的奖励50万元。
鼓励投资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自主品牌。企业新获批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奖励20万元,新获批著名商标、湖南名牌产品奖励10万元;新获得发明专利的,每项一次性奖励1万元;新获得国家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投资的旅游项目获得国家4A、5A级景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
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贴。根据企业需要,县人社部门负责协助新引进企业进行招工,并会同相关单位为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并按政策执行相关培训补贴。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