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精特新2023年认证工作也快开展了,今天我们也介绍下相关内容,通过参考2022年认证相关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来了解下认证的相关要求,也希望今年参加认证的老板们尽快整理材料,参与申报。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有关要求,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专精特新认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是陕西省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符合《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139号)的相关条件。其中“企业资产负债率”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79号)中“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的标准执行。对初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1号)“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西咸新区一比一配套奖励),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的规定执行。
二、陕西专精特新认定申报程序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报所在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查,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统一汇总,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二)申报材料需按《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并加文件目录,正反面印刷,一式五份。
三、陕西专精特新认定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申报材料完整无缺。
(二)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筛选和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三)已认定过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重复申报,有效期满后进行复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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