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珠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根据《珠海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珠府函﹝2020﹞171号)、《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1〕6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8时。
二、支持对象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全口径统计结算关系(包括产值、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在珠海市范围内,从事创新化学药及生物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治疗用生物制品和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等)、新一代生物技术、中高端医疗器械、现代中医药、营养与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医药健康领域的研发、生产、园区运营等企业或机构。
三、项目支持标准
(一)专题1-1临床试验奖励
进入 I、II、III 期临床试验阶段,视企业实际研发投入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进入临床下一试验阶段时拨付上一阶段奖励。
(二)专题1-2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补助
新启动临床研究的新药项目,购买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的,按照最高不超过责任险保费的50%予以补助。
(三)专题1-3委托研发服务补助
对委托无投资关系的 CRO/CDMO 机构开展研发服务的,按合同金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四)专题1-4药品注册证书奖励
对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按药品注册分类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五)专题2中高端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奖励专题
1.对新取得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证书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2.对新取得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证书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3.单个企业每年医疗器械相关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六)专题3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专题
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获批仿制药注册批文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每品种予以最高400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七)专题4高端制剂奖励专题
对国家重点发展高端制剂(包括纳米粒、微球、脂质体、控释、缓释等剂型)在珠海产业化的,单品种首个批文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八)专题5国际认证奖补专题
对新取得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等机构注册认证,在我市产业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已实现相应国家出口的,每个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
(九)专题8接受委托生产奖励专题
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本市生物医药企业(与本研发服务机构无投资关系)提供生产服务的,对承担委托生产任务的企业分品种予以资助,每个品种最高可达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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