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条件、资助奖励

2023-10-1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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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山湖发〔2023〕20号),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一)质量提升资助。对取得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 三级及以上认证、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或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三级及以上认证的软信企业,按每个资质3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助。

  (二)资质荣誉奖励。对上年度入选“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或“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百强”的软信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的软信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软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成长壮大奖励。对首次纳入松山湖规模以上软信行业企业的(含迁入),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已获得东莞松山湖2022年“小升规”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不再重复奖励);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的软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

  (一)符合本指南规定申报条件的首套软件推广应用资助,按照首个版本软件销售后1年内前三个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累计到账额不得低于50万)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二)符合本指南规定申报条件的开发者企业研发销售产品奖励,销售基于国产操作系统的终端产品、服务器、边缘计算、工业嵌入式设备和应用产品,按照单款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年度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申报软信企业产品或服务补贴,资助的软件产品的应属于园区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经市工信部门遴选备案的园区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产品或服务。按照产品或服务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
 

  四、支持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一)软信企业租金补贴。对已享受2022年度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项目的软信企业,按照市级政策给予1:0.5配套补贴。市和园区两级财政补助不超过企业实际租金支出。

  (二)开发者企业租金补贴。对新入驻“松山湖开发者村”的开发者企业,2年内实际在园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的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含),给予场地租金50%的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25元/平方米,补贴年限最长2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条件、资助奖励

  五、支持企业落户园区

  (一)对新引进的优质软信企业(限企业总部或一级子公司),2年内纳入松山湖规模以上软信行业企业,且实际在园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的人数达到50人的(含),给予100万元运营补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人数50人以上的,每增加50人,增加10万元运营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按照50%的比例分两年发放。企业获得首批运营补贴资金后第二年,资格条件不能达到松山湖规模以上软信行业企业标准或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低于50人的,停发当年运营补贴;企业获得运营补贴后第二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发生变动的,按发生变动后的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人数重新核定当年运营补贴的计算基数,并按当年的比例发放。

  (二)对新引进的软信企业或新入驻“松山湖开发者村”的开发者企业2年内实际在园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的人数达到10人(含)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贴。
 

  六、支持企业引育人才

  (一)新引进骨干人才资助。对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5000 万元、5000 万元(含)-2 亿元、2 亿元(含)-10 亿元、10 亿元(含)以上的规上软信企业,分别安排1个、2个、3个、5个新引进骨干人才补贴名额,每个骨干人才补贴标准为5 万元。申请人才补贴的企业需满足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为零的条件(以统计部门核对数据为准),且企业骨干人才在园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二)新引进开发者人才资助。对于与园区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园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并考取主流云厂家开发者相关认证证书(非入门级,包括但不限于鸿蒙、欧拉、云原生等)的开发者人才,按每人2000 元给予补贴。

  (三)人才培训提升资助。鼓励园区规上软信企业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对员工自培训之日起1 年内获得国家人社部或工信部认可的相关软件和信息化专业证书,且在园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实际培训费用50%、最高不超过4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 万元。
 

  七、支持产业园提升运营能力

  (一)产业园引进企业奖励,2022年新增入驻且实际在松山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或以上的人数达到10人或以上的软信企业,数量达到5家以上(含)的,对产业园运营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每新引进1家优质软信企业且符合《东莞松山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对产业园运营单位再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二)产业园培育规上纳统企业奖励,每培育1 家首次纳入松山湖规模以上软信行业企业,对产业园运营单位给予 2万元运营奖励,每家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八、支持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

  对认定的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按年度给予运营补贴,每年每家最高2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九、支持产业氛围提升

  鼓励高校、行业商协会、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等举办或承办有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有关开发者(包括但不限于鸿蒙、欧拉、鲲鹏、昇腾等)的大赛、论坛、展会、会议、学术交流等高水平产业活动。对经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同意的高水平产业活动,按照开展活动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个机构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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