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潜能,决定在广州市南沙区举办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赛制
(一)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其中创新赛、创业赛按照相关专业领域各设立7个赛道: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研究与运用以及其他产业领域。揭榜领题赛不设赛道,由各地各有关部门择优推荐项目需求,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发布。
(二)赛区设置。设立广东赛区(含省外)、香港赛区、澳门赛区、海外赛区四大赛区。
(三)组队参赛。创新赛组别由四大赛区、部分博士后工作规模较大的设站单位组队参赛;创业赛组别仅按各地级以上市单独组队参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在站博士后规模超过200人的设站单位可以独立组队参加创新赛。
二、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参赛者须具有良好的品行、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没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
3.参赛项目在截止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项目领衔的博士或博士后不得担任广东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4.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项目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创业赛
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含港澳及海外博士博士后在粤创业项目主体参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揭榜领题赛
张榜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3.能够保障张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能够率先在本单位推动应用;
4.与揭榜人员(团队)成功对接后应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兑现揭榜领题项目承诺奖金。
张榜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应符合以下条件:
1.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研究与运用以及其他产业等领域“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
2.单个项目需求投入总额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3.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4.项目须明确指标参数、资金投入、时限要求、产权归属及其他应向参赛应征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揭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能针对已公布的项目需求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3.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期限及进度安排等;
4.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6.揭榜者不能是项目需求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内部员工或在站博士后。
注:曾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第一届、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成功揭榜的项目及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均不得报名参加本届大赛。曾在上述大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创业赛。同一人员报名创新赛或创业赛后(创新赛、创业赛不得重复兼报),可同步报名揭榜领题赛。同一项目团队可同时揭榜多个项目需求。
三、报名时间
创新赛、创业赛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5日24:00,资格审核及确认截止时间为8月中旬;揭榜领题赛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1日24:00,资格审核及确认截止时间为9月初。
四、奖励政策
(一)创新赛、创业赛组别获奖项目资助资金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程序办理。创新赛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资助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项目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25万元、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项目落地资助。创业赛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资助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揭榜领题赛组别金奖(最佳方案)获奖选手或团队奖金(奖金标准不低于10万元)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发放,此外,张榜企事业单位承诺出资奖励最佳方案的,由张榜企事业单位额外负责发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未获奖的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决赛参赛选手(团队)颁发参赛证书。
项目自获特等奖、金、银、铜奖之日起1年内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地创业的,项目团队领头人可享受南沙高层次人才评定绿色通道,给予最高300万元人才奖励。
(二)本届大赛将作为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选拔赛,创新赛、创业赛组别获铜奖(含)以上且符合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的项目,可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按名次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三)职称晋升。获奖项目负责人根据所从事专业领域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可直接申报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中的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含)以上职称。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组织参赛的地市、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及组织奖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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