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的规定,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拟奖励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奖励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区7楼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邮编:523001。
附件: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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