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2〕7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3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24:00。
二、支持项目引入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一类型项目,按照2023年度实际投入(仅指设备、技术授权及软件投入)的10%,给予最高3亿元的补贴。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二类型项目,按照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10%给予补贴。第一档最高补贴300万元,第二档最高补贴1000万元。
三、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2023年度自有资金实际建设投资额(为提供技术支撑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投资费用,不含基建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支持企业流片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一类型项目,按照模拟类产品2023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80%、数字类产品2023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60%。每年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总额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二类型项目,给予2023年度流片费用(包括IP 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费、加工费等,不包括研发端IP授权费、量产后晶圆购置芯片流片费)50%的补贴,其中:对工艺制程在45nm以上的(含),年度补贴总额最高600万元。对工艺制程在45nm以下的,年度补贴总额最高2000万元。同一规格产品只补贴首次流片费用。
五、支持企业使用EDA工具和IP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2023年度购买或租用EDA工具和IP费用的3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总额最高100万元。
六、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新增贷款2023年度实际支付利息(不超过按照贷款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的50%给予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七、支持企业开展车规级认证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本办法有效期内实际认证费用50%、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家申报单位在本办法有效期内(2022-2024年)限享受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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