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 有限公司致力于提供广东高企认定、知识产权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广州市“三个一批”入库、瞪羚企业认定、独角兽企业项目申报等服务。
一、具体扶持方式
(一)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开办费补助。对 2021 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在境外依法办理了注册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给予开办费补助。原则上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开办费用 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每个境外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对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境外投资企业按最高不超过实际开办费用 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每个境外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 120 万元)。一个境外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开办费支持。
开办费是指:
1、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在注册设立境外企业或跨国并购项目交割之前,境内主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环评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专业机构为对外投资项目提供法
律、技术、商务和投融资咨询服务,购买跨国并购涉及的买方并购补偿保险、并购分手费责任保险及其他并购相关保险,购买农林渔矿项目(资源)勘察许可证、矿权或林权开采许可证、捕捞许可证所产生的费用。
2、企业为了境外投资而用于购买或租赁生产用地的费用;
3、企业为了境外投资而用于购买、建设或租赁生产、销售、办公、展示等载体的费用;
4、企业为了境外投资而用于购买或租赁生产或办公用设备的费用;
5、企业为了境外投资而用于雇请、培训生产、技术工人的费用;
6、企业为了境外投资而用于依法在所在国(或地区)办理商业、税务等登记注册及获取相关经营许可的费用。
(二)广东企业“走出去”信用保险统保平台配套补助。
对在广东省企业“走出去”统保平台下投保相应保险或出具担保的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在省给予保费 80%补助的基础上,我市配套给予单个项目保费金额 20%的补助。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三网一化”项目、国际产能合作或广东省政府认定的重点项目,在省给予保费 90%补助的基础上,我市配套给予单个项目保费金额 10%的补助。
二、申报截止时间
截止期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