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二批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认定申报通知
样图
一、申报条件
(一)拥有有效的专利合计在3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者示范企业。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珠海市辖区内的企业,且近3年来未受过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即可申报认定为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申报表;
(二)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申报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供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条件的证明材料(三选一):
1.有效专利证书复印件(超过30件的,提供30件即可);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证书复印件。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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