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5月31日。
二、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扶持
(一)支持方向
支持本区工业企业以降本、提质、增效为目标,在产品研发、生产控制、质量检测、安防监控、产线巡检、仓储物流、设备监控、预测性维护等环节实施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打造全连接工厂和全透明数字车间,形成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模式。对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环节实施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内。
2.项目应属于申报单位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项目范畴,项目建设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后,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并且承诺于2022年10月底前向区业务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3.上云上平台设备数量需达50台(套)及以上,项目具备工业互联网实施部署所需的数据、网络、平台要素条件,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实现工业企业设备数据、系统数据、供应链数据等至少一类以上数据要素“上云上平台”并在云端或平台集成、分析、应用。
4.必须提出不少于3项可量化、可考核的社会效益指标。在企业提质降本增效等方面带来的收益等,包括项目实施前后在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生产效率、产品合格率、能源利用率、设备服务平台接入数量、个性化订单占比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5.支持5G、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区块链、物理信息系统等新兴技术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
6.鼓励区内港资、澳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建设。
7.项目总投入费用包括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软件、硬件、网络改造费用、人员投入费用及软件二次开发费用,不包括场地费用、水电费等企业运营所需费用。
8.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扶持标准
每年选定不超过10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标识解析应用与二级节点扶持
(一)支持方向
方向一: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支持本区工业企业探索基于标识解析的供应链管理、工厂内物流、关键产品追溯、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转型升级。
方向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支持面向汽车、船舶制造、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注塑机、模具、消费电子、定制家居等行业,参与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内。
2.项目应属于申报单位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项目范畴,项目建设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后,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并且承诺于2023年9月底前向区业务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3.项目总投入费用包括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软件、硬件、网络改造费用、人员投入费用及软件二次开发费用,不包括场地费用、水电费等企业运营所需费用。
4.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基本标准要求如下:
(1)运营要求:应具有完善的业务发展计划和运营方案,与从事二级节点运行管理相适应的场地、资金、专业人员,以及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2)技术指标:数据准确率应达到90%以上;标识数据可留存日期不少于180天;建成功能完备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包含与国家顶级节点互联互通、标识分配功能、注册功能、解析功能、查询功能、监测功能等功能。
(3)经济指标:标识注册量不小于1亿;截止验收前30日的日均解析量不少于100万次;具有2种及以上典型性和示范性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模式;企业节点接入量达到100家。
(4)安全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营安全、服务安全、数据安全等三方面。
(5)许可要求:根据相关规范,获得标识服务许可的牌照或走完主管部门的标识服务许可的牌照申请流程。
5.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指标标准要求如下:
(1)技术指标:具备标识注册、标识查询和解析能力;能够与二级节点互联互通;建设和部署高效、自动化的标识数据采集设施。
(2)经济指标:企业级标识注册量不少于0.5亿个;截止验收前30日的日均解析量不少于50万次;基于标识解析开展供应链管理、工厂内物流、关键产品追溯、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转型升级,必须提出不少于2项可量化、可考核的企业转型经济效益指标,包括项目实施前后在相关业务营收、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生产效率、产品合格率、能源利用率、个性化订单占比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6.已获得市级以上相关扶持的创新应用项目,不纳入本条扶持扶持范围内。
(三)扶持标准
对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补贴,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对参与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协会或联盟按参与投资额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工业互联网平台扶持
(一)支持方向
方向一: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基于自主可控工业操作系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支持建设安全稳定、资源丰富、服务完善、创新活跃且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工业大数据系统、工业数据建模和分析、工业微服务框架、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算法库、开发工具和组件库等平台关键技术研发。
方向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基于自主可控工业操作系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支持面向汽车、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船舶制造、定制家居、能源等行业升级需求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总投入费用包括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软件、硬件、网络改造费用、人员投入费用及软件二次开发费用,不包括场地费用、水电费等企业运营所需费用。属于本扶持扶持范围内的项目投入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含)之后,如企业于2021年10月1日后新落户本区,则平台建设费用核算时间不得早于落户时间。费用投入主体应是申报单位。
2.工业互联网平台是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链接、汇聚、配置的枢纽,具体指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构建基于海量数据采集、汇聚、分析的服务体系,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工业云平台。
3.所服务的企业仅限于工业制造业企业。“服务”指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工业制造业企业提供数据采集传输、管理计算、分析应用、已发生交易的供应链采购、已发生的金融贷款等服务。
4.支持基于自主可控工业操作系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
(三)扶持标准
1.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扶持的发放额度如下:累计服务工业制造业企业数量首次达到50家、100家、200家、500家、1000家以上的,经评审按照其软件开发费、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个平台分别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50万元、500万元,同一企业可按平台建设情况多次申请,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500万元。
2.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
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扶持的发放额度如下:累计服务工业制造业企业数量首次达到50家、100家、200家、400家、700家以上的,经评审按照其软件开发费、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个平台分别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同一企业可按平台建设情况多次申请,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300万元。
五、评估测试扶持
(一)支持方向
方向一: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以可操作化、可量化、体系化的测量手段,对工业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涉及到的互联互通、综合集成、数据分析等数字化能力,以及在工厂运营、企业管理、产业协同打通等行业竞争力进行评测与分析,帮助工业企业找到自身发展工业互联网应用的优势与劣势,并依据企业实际情况针对性提出数字化转型的改善建议。
方向二: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测试。通过专业测试工具,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的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提高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的适配性。
(二)申报条件
评估测试相关费用合同签订时间需发生在本办法实施后,且项目须于申报前实施完成。
(三)扶持标准
对于标准化产品按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扶持额度不超过2万元;对于非标准、个性化订制的产品按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扶持额度不超过15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额度不超过15万元。
六、标准制定扶持
(一)申报条件
1.限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工业互联网技术及应用标准(规范)。
2.标准(规范)正式发布时间需发生在本《办法》出台后。
3.申请单位在正式发布的标准(规范)中位于起草单位前三名。
(二)扶持标准
对牵头制定工业互联网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的企业、单位,在标准(规范)公告并执行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扶持,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工业APP扶持
(一)支持方向
培育基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制造业关键业务环节的重点需求的安全可靠、基础共性、行业通用的新型工业互联网APP。
(二)申报条件
1.工业APP是指基于微服务架构,形成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应用场景的云端数字化解决方案,本质上是以应用服务的形式实现工业知识的沉淀、传播、复用和价值创造。
2.工业APP须于2019年6月5日后,申报截止前投入市场。
3.首个版本1年内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已达到1000万元或预计可以达到1000万元以上。
4.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扶持标准
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高价值、高质量的工业APP,按所入库的工业APP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八、安全防护扶持
(一)支持方向
面向工业物联网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工业应用系统等领域的自主可控信息安全防护,支持攻击防护、漏洞挖掘、入侵发现、态势感知、安全审计、安全可信工业用芯片、自主可控工业控制服务器、自主可控工业操作系统等工业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
(二)申报条件
1.所申报的信息安全产品需已通过安全评估且投入市场。
2.信息安全产品年销售合同到账额已达到或预计可达到1000万元以上。
3.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扶持标准
按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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