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征集和更新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8月15日截止

2022-06-16 10:38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一、征集范围和目录更新

  (一)征集范围。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及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数据中心、民用、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全行业普及率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征集范围之内。

  (二)目录更新。已经纳入《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本)(附件4)但今年存在变化的相关技术、设备(产品),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增加典型案例及更新相关能效指标等内容。
 

广东省征集和更新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
 

  二、申报主体

  省内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应用单位、技术研发单位、科研院所等。
 

  三、有关要求

  (一)征集及更新要求。一是推荐技术、设备(产品)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技术鉴定或具有检测认证资质机构证明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推广潜力较大,可以在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二是推荐技术应具备典型案例佐证并提供用户验收相关证明,在提升重点用能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基础设施等整体能效中作用突出的优先;三是《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本)中涉及的节能技术、设备(产品)如在全行业普及率达到50%以上,将移出推荐目录;四是推荐技术、设备(产品)应为申报主体自主开发或购买的技术、专利,不存在侵权问题。

  (二)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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