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申报

2022-06-24 17:19
来源: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奖励对象

  已在江门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
 

2022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申报
 

  二、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事中奖励方式

  1.对第二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设备可暂未到位),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对第三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设备可暂未到位),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事后奖励方式

  1.对第二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的制造业企业,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对第三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的制造业企业,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本年度一家企业只允许选择一种方式(事中奖励或事后奖励)申请奖励。每家企业只允许申报单个季度的设备购置补贴,已享受一季度设备购置补贴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再申报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设备购置补贴。设备购置额度按申报季度期间有效票据核算。
 

  三、申报时间

  第二季度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第三季度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
 

阅读全文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