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大行动”的工作部署,更好地实施《佛山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政策文件,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2022年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2年11月01日 - 2022年11月30日
二、扶持标准
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等费用给予扶持,单 个集群最高按已投入金额的50%进行扶持,单个集群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要求:
(1)试点牵头单位必须是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满1年或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良好且年营收不低于2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
(2)企业可组成联合体申报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联合体内的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且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
2.试点入库要求:
(1)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职责和工作目标。
(2)试点的数字化战略规划清晰可行或已实施部署数字化并取得进展,有明确的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3)能够提出不少于3项可量化、可考核的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前后在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生产效率、产品合格率、能源利用率、设备服务平台接入数量、个性化订单占比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4)试点针对佛山市重点产业集群当前所面临的普遍性的生产经营痛点,构建合理可行的行业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建设行业区域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平台具备可扩展性,能够打通产业链上下游。
(5)联合体应具备工业互联网实施部署所需的数据、网络、平台要素条件,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能实现制造业企业设备数据、系统数据、供应链数据等不低于2类以上数据要素云用云'并在云端或平台集成、分析、应用。
(6)试点应构建合理可行的运营模式和商业模式,能够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发展新动能发展。
四、申报材料
1.联合体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完税凭证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4.申报主体单位主要供应链企业名单
5.联合体单位现有知识产权清单
6.联合体单位具有的与工业互联网相关的其他基础条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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