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佛科〔2015〕147号),现就2022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本批次验收只受理2019年以后(含2019年)立项的项目申请,验收申请项目须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网上受理。
二、申请时间
各申报单位网上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至2023年1月4日17:00(各申报单位必须在网上受理时间内提交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7:00。
三、申报条件
(一)以论文发表为合同约定指标的,发表论文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中文核心期刊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2.中文论文请将刊登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标注题目)及论文正文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3.中文论文请提交期刊查询结果证明[请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查询结果须与提交期刊一致。查询结果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4.参加学术交流会的论文需提交学术会议所发证书;
5.出版学术专著的除学术专著外还需提交书号查询结果证明;
6.发表论文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提交中文版译文和外文论文检索证明。
(二)上传项目完成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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