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政策解读

2021-01-27 12:28
来源: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3号)、《湛江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湛办字〔2019〕13号)文件精神,营造有利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出台《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出台的背景

      2019年4月7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提出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2019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强调要发挥企业家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推动和促进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我局牵头制定本《遴选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24号);

(二)《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三)《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3号);

(四)《湛江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湛办字〔2019〕13号)。

三、主要内容

      《遴选办法》共15条,包括:政策背景、适用范围、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政策扶持、其他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主要对企业设立登记地、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企业总资产、营业收入等申报基本条件作出明确要求,并规定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满足的具体要求,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3号)基本一致,但在门槛标准上略有降低。

     (二)遴选程序。主要对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遴选程序进行了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申报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申报材料遴选认定,主要包括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确认等3个环节。

     (三)政策扶持。主要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单项冠军”、知识产权示范优势等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50万元。

     (四)其他事项。主要对《遴选办法》的解释权和时效性进行了明确。《遴选办法》由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四、名词解释

      湛江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下称“专精特新企业”)是指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成效的企业。

   “专”,即专业化。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精”,即精细化。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特”,即特色化。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新”,即新颖化。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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