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和《广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粤府办〔2018〕33号)有关精神,以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开展2023年创新东莞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奖励2022年在科技界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获奖项目将成为2023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重点推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2023年创新东莞技术发明奖(不设等级);
(二)2023年创新东莞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和二等奖);
(三)2023年创新东莞青年科技创新奖。
二、申报条件
(一)2023年创新东莞技术发明奖
1、申报人应为在东莞市内生活工作的科技一线工作者,所在单位应为注册地在东莞市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人奋斗在科学技术前沿,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做出重大技术发明,推动全市科学技术进步。前述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成果的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技术价值;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二)2023年创新东莞科技进步奖
1、申报项目所属单位应为注册地在东莞市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项目在本市研究开发,为促进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指标先进,必须已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2)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经济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市场应用价值显著;
3)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三)2023年创新东莞青年科技创新奖
1、爱国敬业,品德高尚,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优秀;
2、科学技术重大发现、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取得创新性突破,并创造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在科研或产业一线工作,不超过40周岁。
三、申报时间
(一)请申报企业/单位于2023年9月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Word版)发至市高新协会电子邮箱;
(二)请申报企业/单位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盖章的申请表正本寄送至市高新协会,或盖章扫描发至市高新协会电子邮箱。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