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有效期限为3年,但是到期当年依然可以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在年底前再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
资格到期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限是3年,3年到期后年底前企业需再度申请 ,否则的话需补缴所得税。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自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起可以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并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2、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当年,在当年年底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照规定补缴到期至年底的税款;
3、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有权利对其监管,如发现其在 环节中或享有优惠期间不符《认定办法》第11条要求,必须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4、复核后确认企业不符认定条件的,即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告知税务部门追缴其前应该缴纳的所得税。
自我评价:企业登陆“ 管理工作网”,对应第10条要求自我评价;
注册登记:企业申请人进入到“ 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并填好申请表提出认定申请;
递交材料:企业要递交纸质版申请表及其申报指南提及的相关资料给认定机构;如广州市企业递交给广州科创委(下同);
专家评审:广州科创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企业及其递交的申报材料公司评审并提出意见;
认定报备:广州科创委相结合专家组审核意见,对申请企业公司综合性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给领导组办公室;
公示公告:领导组办公室在“ 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情况属实的,给予备案,并在“ 管理工作网”公告;
授予证书:由广州科创委向企业授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注:审查环节中发现问题没有给予企业认定通过,企业当年不可再度申请 。
条件
1、企业已创立1年以上;
2、企业具有主要产品或服务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所有权(当中一项要求):
1)企业具有3件及以上发明或是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2)企业具有7件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3)企业具有8件及以上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3、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畴内;
4、企业销售高新产品或是服务获得的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60%及以上;
5、企业研发创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总员工人数的10%及以上;
6、企业近3个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收入总额的占比满足要求:
7、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达到相对应的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破坏等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