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申报高年度申请或转让的专利和知识产权不予评分,知识产权应持续获得。如果企业的所有知识产权都在同一时期被认证,将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会被认可或得分极低。
2.对于企业系统上报的软件版权,企业在组织区级现场检查时必须进行操作演示,演示的功能必须与系统提交的软件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示威者一定是参与这个项目的R&D人员。在某些领域,需要修改软件的源代码并确认其功能。
3、企业研发费用必须“一致”。也就是说,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和R&D投资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R&D费用数据是一致的。
4、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
5.产学研协议的签署时间应该是2017年到2019年。当年签订的协议、产学研合作的备案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凭证等)不得分。)应该提供。
6.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的整体逻辑性要求越来越严格:国家 办法,在专家评审和国家备案过程中,评估“R&D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是否在提交的材料中得到反映是很重要的。
7.对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评估越来越严格:2019年高水平网络评估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得分普遍较低,但单纯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系统模板、基于框架的产学研合作和自建R&D机构不能被专家认可或得分较低。
8.高企认定产学研合作需要对口专业吗?我们可以帮助企业对接与对口高校达成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认定,需要提供详细的产品合同发票、规范化的制度和深入性地产学研合作等,以及高端性质的研发机构。如果只是简单模板框架自建性的材料,就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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