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孔雀计划创业资助,人才项目简介、申报指引

2023-02-15 17:10

  深圳市孔雀计划创业资助

  一、人才项目简

  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予以研发资助。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金融科技、先进制造、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深圳市孔雀计划创业资助,人才项目简介、申报指引

  二、申报指引

  1、申请

  申请人登录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通过该系统打印申请书纸质材料,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向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选择快递物流的方式)提交提出孔雀计划创业资助的申请。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无法当场更正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3.审核。

  受理后,窗口通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领取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书面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计划财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答辩。

  4、审批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在10个工作日内拟定资助方案,经分管委领导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提交委主任办公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办结

  符合审批条件的,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已处理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联合下达《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年份)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孔雀计划创业资助的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立项通知书》;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自取或自行在申报系统打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年份)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孔雀计划创业资助的通知》,或《不予立项通知书》。

  三、项目咨询

  13632075636

阅读全文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