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已公示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京津冀地区科技型企业聚集,今年的竞争异常激烈!据悉,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多,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评审难度会逐步加大。想要成功拿到专精特新“小巨人”政策补贴的企业,一定要尽早布局!
京津冀地区,处于中国雄鸡版图的“心脏”位置,是首都所在,又是我国四大经济圈中唯一位于北方的经济圈。自2014年2月,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开始实施至今,9年时间,“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形成,三地协同发展,展现出蓬勃的气息。如今,高速发展中的京津冀又传来好消息。
PART 01
经济总量突破10万亿元
2月20日,市统计局发布报告显示,2014年以来,京津冀三地紧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各阶段重点任务推动工作,区域经济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2022年,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合计达10万亿元,是2013年的1.8倍;其中,北京、河北跨越4万亿元量级,均为4.2万亿元,分别是2013年的2倍和1.7倍;天津1.6万亿元,是2013年的1.6倍。
2014年7月,第一版北京新增产业禁限目录正式发布,并于2015年、2018年、2022年先后进行了三次修订,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打开了更大空间。科技、商务、文化、信息等高精尖产业的新设市场主体持续增加,占比由2013年的40%升至2021年的62%。
京津冀区域始终坚持创新引领,以更高标准提升发展质量,持续加大创新投入。2021年,京津冀共投入研发经费3949.1亿元,是2013年的2.1倍,占全国比重为14.1%。区域R&D投入强度达到4.1%,较2013年提高0.7%,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以上。
PART 02
跨区域联动,产业更活跃
经过9年时间发展,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的热情持续高涨,随着创新协同的深入推进,京津冀三地创新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
去年年底,京唐、京滨城际铁路开通;互联网宽带接入数、金融服务业从业人数、科技服务业从业人数均有显著增加,这些指标的提升,也直接说明了京津冀创新氛围在改变。
在跨区域产业合作方面,2021年,京津转入河北省5616个单位,其中法人单位3475个。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完成设立,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津中心完成挂牌。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新增注册企业中1/3来自北京,科技型企业占40%。
PART 03
京津冀形成科技创新高地
近年来,北京聚焦高精尖,培育形成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服务业两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医药健康、智能装备、人工智能、节能环保、集成电路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科技、商务、文化、信息等高精尖产业的新设市场主体持续增加,占比由2013年的40%升至2022年的65.6%。进一步推动京津冀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并成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创新成果方面,北京科技支撑和高端产业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全市研发投入强度保持在6%左右,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3%左右,跻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前三名。
天津也始终在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天津申报国家众创空间88家,市级众创空间197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2022年,京津冀三地创新主体成长壮大,“京津冀生命健康集群”和“保定市电力及新能源高端设备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北京大兴区、天津经开区和河北石家庄市共同申报的“京津冀生命健康集群”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跨省联合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在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22年中全球独角兽企业榜》中,京津冀上榜企业95家,占中国上榜企业的3成,其中北京90家,位居各省区市第一名。
在企业最为关心的奖励政策方面,京津冀根据地区不同,会有不同的奖励政策。比如,天津在2022年修订了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企业研发投入择优给予补助,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同时,对于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地还在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方面下功夫,申报成功的企业可获得资金补贴、税收优惠、融资增信、市场开拓扶持等助力。
据了解,2022年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有535家出自京津冀地区,占全国的12.3%;四批总量1124家,第四批小巨人企业数量实现翻倍增长。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想要和上述企业一样拿到最高100万的资金补贴和其它企业福利的老板们要注意啦!
政策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决策部署,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随机抽取专家,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我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我部将进行通报。
二、工作程序
(一)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审核
推荐和初核。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审核公示。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根据《办法》要求的标准开展审核,不设立名额上限。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复核
推荐和复核。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的第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审核公示。我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办法》要求的标准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检,根据审核结果,对复核拟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为加强政策衔接,在正式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名单印发后,原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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