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申请材料,除了承诺函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 2022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均需在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http://kxjs.hp.gov.cn)中扫描上传:
1.承诺函(原件,一体化系统处室经办人审核通过后导出水印版,法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 2022 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原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在线填写,通过一体化系统处室经办人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导出水印版并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纳税证明(从网上税局打印 2021 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统计关系证明:
(1)企业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入统标准5的,需提供入统证明材料:企业自行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 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 2021 年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每页加盖企业公章),表明企业已入统。
(2)企业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入统标准或者达到入统标准但尚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需要提供《查看法人单位表》(可联系企业所在街道统计员提供,企业确认,并每页加盖企业公章);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备注:1)申报企业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入统标准而尚未入统,需提供情况说明解释未入统原因(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2)已迁至我区但尚未完成统计关系迁移的企业需提供现有一套表材料及情况说明(每页加盖企业公章),迁区企业必须在本次瞪羚申报审核结束前完成统计关系迁移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6.高企资质证明:
(1)2020 年、2021 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019 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除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需提供已申请认定2022 年度高企认定证明材料(包括广东省 2022 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文件、名单首页及企业名称所在页)(可截图,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 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2021)》中“一、总说明 (二)统计范围”规定为准。
(3)2022 年首次申请高企认定的企业,需提供已申请2022 年度高企认定证明材料(包括广东省 2022 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文件、名单首页及企业名称所在页)(可截图,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7.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1)企业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若企业申报瞪羚培育企业,且适用对应申报条件 2“企业 2021 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且 2021 年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 50%以上,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不得为 0” 的,可不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企业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3)企业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备注:1)企业年度审计报告须整本上传(须包含报备页,无报备页的,须同时提供当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报备页和利润表当页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应根据《会计法》相关规定,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审核组将在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进行报备查询,验证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8.以下材料仅适用于申报瞪羚培育企业,且满足对应申报条件 3(“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日期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且 A 轮(含)前累计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投资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1)企业 A 轮及 A 轮之前与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2)投资款银行到账证明(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3)股权变更准予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投资机构具备股权投资或风险投资资质的证明材料,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书或者各级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m.auto-fm.com/)成立15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 上一篇:广州市黄埔区瞪羚企业认定标准及申请流程详解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