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时间、条件、补助奖励

2024-02-27 10:55
来源: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白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市白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的非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建设前已在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理充(换)电设施建设登记手续。

  (三)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四)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补贴。

  (五)2023年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接入时间以充电设备接入时间为准。此外,为更好服务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落实各项制度要求,鼓励接入广州市白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平台系统(在今年内提交申报资料前完成接入白云区充电设施管理平台,联系人:鲁丹13410648425)。

  (六)申报企业(即项目投资主体,须与《广州市白云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项目登记表》一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由羊城充平台在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里予以说明)。

  因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由省交通运输厅履行日常监管的职责,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第2、6项。

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时间、条件、补助奖励

  二、补贴标准

  直流充电设施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不超过40元/千瓦,换电设施和超级快充设施(单枪功率达到360千瓦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待定(注:各类型充电设施奖补标准最终以省市通知及实际下达的资金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及跨区申报。

  (二)申报企业注册地可不在广州市或白云区。

  (三)企业根据申报要求,需在2024年4月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
 

   (//m.auto-fm.com/)成立15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