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申报时间、条件要求、扶持奖励

2024-08-12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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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品牌出海”,打造商品品牌和平台品牌,做强自有渠道,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现就开展广州市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评定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实,并于9月2日(星期一)前将初审推荐表和企业申报材料(包括3份纸质版材料及3份电子数据光盘)上报市商务局。
 

  二、申报主体

  依法登记注册并在广州市内实际从事跨境电商经营活动,信用良好、正常生产运营;在出口模式下,从境内向境外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为商品品牌所有方的跨境电商企业。

广州市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申报时间、条件要求、扶持奖励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是依法登记注册并在广州市内实际从事跨境电商经营活动2年以上,有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

  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该品牌2023年海外销售额或出口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境外粉丝量在100万以上。

  4.申报企业在品牌规划、设计、宣传、管理、法律合规等方面具有较为完备的资源投入和体系,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认可度。

  母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只能以一家名义参与本次评定。申报企业控股的主要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下属公司可合并计入上述3、4项的申报条件,需在企业基本情况第八点中对股权控制、业务模式、职能区分等情况作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本文所称“不超过”“以上”“不低于”均含本数(本级),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
 

  四、评定标准

  根据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综合评价评分表,申报企业分数由高到底排序,排名前十的企业评定为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称号有效期为自评定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名单之日起一年。

  如申报企业总得分相同,则有加分项者且得分高者排序在前,如加分项得分相同,则评分表序号1得分高者排序在前,如评分表序号1得分相同,则评分表序号2得分高者排序在前,以此类推。
 

  五、奖励政策

  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对其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跨境直播、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开展品牌推广产生的实际费用,给予不超过推广费用5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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