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征集2022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报奖项目

2022-05-09 18:07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一、征集类别
       (一)突出贡献奖
  突出贡献奖授予在我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爱国敬业,品德高尚,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优秀;
  2.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基础研究等)、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
  3.已培养一批杰出人才,建成有影响力的科研团队;
  4.得到国内外科技界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二)自然科学奖
  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三)技术发明奖
  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技术价值,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四)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
  3.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五)科技合作奖
  科技合作奖授予对我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境外个人或组织。科技合作奖候选人或候选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同我省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2.向我省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
  3.为我省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
 
二、截止时间
      2022年5月31日。

 
阅读全文

视频专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