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一) 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以及国际化、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分别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 申报单位线上系统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
(二) 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1.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需同步抄送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
2.系统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校验,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时将校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反馈申报单位,并通知申报单位在系统附件上传情况说明与对应证明文件。
3.各地市主管部门将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
三、申报时间
(一)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6~29日17:00。
(二) 各地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17:00。
(三) 各地市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17:00。
附件详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众信息网。
(申报对象、条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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