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2023年“零增地”改扩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时间、奖励

2022-12-30 10:47
来源:

  为贯彻落实市委“产业第一”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增容扩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产业能级量级,根据《香洲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珠香府〔2022〕73号)、《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珠香科工信〔2022〕94号),现就开展2023年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零增地”改扩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入选项目库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所有材料须于2023年1月13日18时前报送至区翠景路112号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逾期提交材料将不再受理。

珠海市香洲区2023年“零增地”改扩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时间、奖励

  二、申报专题

  【专题1:“零增地”改扩建奖补专题】

  “工改工”项目,指在M0新型产业用地、M1、M2工业用地及W1、W2物流仓储用地上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厂房项目。实际新建面积,指实际增加的建筑面积。实际新建面积=已建成的实际建筑面积—原有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以办理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

  专题1-1:“工改工”项目动工奖励

  1.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合同价格”的50%给予业主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2.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合同价格”的50%给予业主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专题1-2:“工改工”项目提容补贴

  1.容积率提升至2.0(含)以上,3.0以下的,按实际新建生产性建筑面积和地下室面积给予业主2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

  2.容积率提升至3.0(含)以上的,按实际新建生产性建筑面积和地下室面积给予业主3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

  专题1-3:厂房空置补贴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连续空置12个月以上后,每满1个自然月,按实际空置面积给予业主10元/平方米/月的补贴,最长补贴12个月。

  【专题9:工业企业购置设备专题】

  单个企业所有符合专题9的项目年度补贴之和不超过2000万元(含)。采购关联企业设备的,关联企业采购同型号设备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专题9-1:500万元以下设备购置补贴

  对购置新生产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其设备投资总额(不含税)的10%给予事后补贴。

  对项目中购买区内属于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各级专精特新企业、列入《香洲区创新产品和生产性服务推广应用目录》的企业生产的设备,按设备购置金额(不含税)的30%(含该方向10%事后补贴)给予事后补贴。

  专题9-2:50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补贴

  对购置新生产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其首次备案投资总额的10%给予事前补贴,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按其设备投资总额(不含税)再给予10%的事后补贴。

  对项目中购买区内属于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各级专精特新企业、列入《香洲区创新产品和生产性服务推广应用目录》的企业生产的设备,按设备购置金额(不含税)的30%(含该方向20%补贴)给予事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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