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好处

2022-12-01 15:21

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申请 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B、实用新型专利8件以上;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8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高新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好处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好处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二)“两免三减半”。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按照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五)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六)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七) 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八)高新技术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九) 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国家 申请需要提前6个月的前期辅导以及资料准备工作,请需要申请2021年第一批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的企业尽快与我们联系,以便能及时做好申请准备。

申报流程

企业根据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 管理网”注册,向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录当地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并提供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纸质文件;

(二)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关键技术及技术指标、生产批准、认证认可、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复印件(反映技术水平、参与标准制定等情况的知识产权证书和证明材料。,且知识产权权利人应为申请企业)、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受理或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交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逐项说明总体情况、转化形式和应用效果)、研发组织管理情况(具体说明总体情况和四项指标)等相关材料;

(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原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说明材料,包括在岗、兼职、临时聘用人员数量、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

(六)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证明,以及上一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并附研发活动说明材料。中介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职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2)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任职年度人数不低于全年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的30%,且全年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和产业政策,熟悉 的相关要求。

(4)专项审计报告需报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封面含有防伪标识。

2.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税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税务师事务所应在当地税务局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中介机构名单中。

(2)专项认证报告需上报市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平台或市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封面包含防伪标识。

企业应自行选择合格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核查报告。

(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明细表复印件;

(八)上一年度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的代表性销售合同、发票复印件。

以上材料A4纸双面打印。非空白页(包括封面)需要连续编号,装订成册(装订),书脊要注明公司名称和申请年份。只需要一份书面申请材料。对于涉密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解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申请人只需在申请书封面和承诺书上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整体需加盖申请人印章,申请材料其他页面无需申请人盖章。代办机构只需在以下表格上盖章,其他页面无需代办机构盖章:

1. 企业研发活动总结”;

2. 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明细结构”;

3. 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总结”。

企业申请认定前,需要在“ 管理网”注册。注册时,行政区域必须选择其所在城市(注册信息必须与申请一致)。

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1)技术的先进程度A. 高 (7-8分) B. 较高(5-6分)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E. 无 (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A. 强 (7-8分) B. 较强(5-6分)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E. 无 (0分)

(3)知识产权数量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C. 3~4项 (Ⅱ类)(3-4分)D. 1~2项 (Ⅱ类)(1-2分)E. 0项 (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A. 有自主研发 (1-6分)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A. 是 (1-2分)B. 否 (0分)

(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应提交只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的承诺书;)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指标进行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净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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