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简介
两化融合是信息化和工业化的高层次的深度结合,是指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两化融合的核心就是信息化支撑,追求可持续发展模式。两化融合过程是企业获取与企业战略匹配的可持续竞争优势的过程,是企业通过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获取能够增加其可持续竞争力的新型能力的过程。
企业两化融合分为四个阶段:基础设施建设、单项应用、综合集成和协同创新。根据之前的试点评估结果表明,当前我国多数工业行业处于从单项应用向综合集成发展的阶段。而无论是理论分析还是实证分析,信息化与两化融合管理“两张皮“是阻碍单项应用向综合集成发展的主要原因。
广州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广州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其中提出: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该政策措施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两化融合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两化融合基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市。
2.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申报单位在市工信主管部门]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4.申报项目符合市工业互联网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按有关规定须完成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的,须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或销售等许可。
6.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7.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由基础材料、专项申报材料和补充说明材料组成,打印或复印后编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两份。每份独立的材料均需在首页盖申报单位公章,整本材料盖骑缝章。提交材料时无须验原件。补充说明材料如无此项可不提供。
两化融合基础材料
1.登录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上年度纳税证明;
5.最近2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专项申报材料:申报两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资助的,提供批复或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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