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基本条件、专项条件)

2022-07-18 11:56

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企业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上。

(2)过去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 。(2021年调整至5% ,参考国家水平)

(3)近两年内,企业年度R&D投资占营业收入的2.5%以上。

(4)企业发展取得质量进行管理制度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5)无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行政处罚;良好的纳税义务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2、专项条件(申请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四项指标之一)

(1)专业化。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专注于专业的生产、服务和支持协作的能力。能够为大型企业和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配套产品、配套服务,或能够专业生产成套产品、系列产品、系列零部件。企业从事市场划分两年以上,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70% 以上。

(2)精细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精细化,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方式。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细分市场有一定影响力。主导产品和服务通过相关产品认证,企业获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其他标准化体系认证。

(3)特色化。企业可以利用中国特色社会资源,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管理具有重要特色的产品。获得一个国家进行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信息技术2项以上(含)。

(4)创新。企业有继续创新的能力,可以培养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过去两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应当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项以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软件版权6项以上;参与一级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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