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力奖励扶持培育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
1、广州市
【落户投资】
(1)对目前有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公司执行增资扩股扩产的,在原规划工厂已完工且不新加建设用地的前提下,依据规划条件适度提高容积率新增加自用生产制造场地五千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米40元予以一次性政策扶持,最高两百万元。
(2)对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公司新创建重大产业项目,按投资项目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完工建成投产的,固定资金投资额达到1亿元、5亿元、十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评定,各自予以五百万元、一千万元、两千万元、三千万元、五千万元、八千万元、1亿元帮扶,相同公司按差价补充方式最高帮扶1亿元。
(3)对广州之外入迁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公司,提供两百万元一次性帮扶。
【成长壮大】
(1)对获得广东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型企业,提供20万元一次性帮扶。
(2)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公司,提供两百万元一次性帮扶。
(3)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的制造产业“单项冠军产品”公司,提供100万元一次性帮扶。
(4)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的制造产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提供两百万元一次性帮扶。
(5)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的制造产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提供五百万元一次性帮扶。
(6)对评定为国家级中小型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服务平台的,提供60万元一次性帮扶。
(7)对评定为省级中小型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服务平台的,提供20万元一次性帮扶。
(8)对纳入广州“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的公司,每一家予以十万元一次性帮扶。
【研发创新】
(1)激励专精特新企业投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第一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的创新研发。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制造的产品纳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州首台(套)重点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实现市场销售的,分别为提供50万元、20万元、十万元一次性帮扶。各家公司每一年最高50万元。
(2)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制造的产品纳入国家、省、市相应部门出台的第一批次新材料或首版次软件指导目录的,参考以上所述条款进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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