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2023-03-14 11:21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纲要》提出21条具体措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现代化河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其中主要包含: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文化、贸易、金融等相关政策衔接。研究制定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

强化知识产权协同机制运行,形成教育、经济、科技、贸易、金融等部门合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格局。

加强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完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培育专业知识产权仲裁机构,推动设立郑州知识产权仲裁院。

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为产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培育“专精特新”等创新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引领型企业。

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能。推动专利与标准融合,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定。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

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试验区,打造现代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样板。

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

《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近期,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主要内容如下:

为统筹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现代化河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战略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省委和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试点开展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知识产权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创造质量不断提升,运用效能显著增强,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管理服务日益完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初步显现。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高价值知识产权开发不足,快速维权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够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不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激励政策不够完善,高端知识产权人才较为匮乏等。

进入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着力破解制约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对于实现“两个确保”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锚定“两个确保”,围绕“十大战略”,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为动力,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省,打造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现代化新样板,塑造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新优势,构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河南、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法治保障。全面实施依法治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破解知识产权发展难题,充分发挥市场在知识产权各环节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新优势。

——坚持质量引领。坚持稳中求进、以质为先,培育优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强化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融合开放。推进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现代产业、对外贸易的深度融合,推动知识产权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合作,有力支撑开放河南建设。

——坚持特色发展。立足我省文化、产业、区位优势,加强知识产权要素资源整合和精准匹配,高效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全面引领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传统产业提质发展,高质量支撑现代化河南建设。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水平、运用效益和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显著,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200万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版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

到2035年,我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迈入国家前列,知识产权制度运行良好,创造水平显著提高,运用效能根本性增强,保护体系全面优化,管理和服务更加完善,支撑和引领优势明显的知识产权强省基本建成。

三、优化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四)健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制定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促进与保护政策。优化知识产权相关支持政策,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中突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和运用价值的鲜明导向。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文化、贸易、金融等相关政策衔接。研究制定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

(五)制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制定我省传统特色产业、重点产业、优势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政策。健全我省特色文化、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政策。依托我省中医药资源丰富优势,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制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政策。

(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作、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协同机制运行,形成教育、经济、科技、贸易、金融等部门合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格局。完善黄河生态经济带、自贸区等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协同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县建设,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健全国家驻豫知识产权机构发挥资源优势支撑我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加强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四、完善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实施专业化、市场化、动态化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机制,提升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支撑,推进智慧法庭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

(八)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队伍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现代化专业化水平。健全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和行政调解规范标准,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规范化水平。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等省级政务信息化平台,打造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域、跨层级、跨业务的协同高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完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九)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信用监管等协同衔接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培育专业知识产权仲裁机构,推动设立郑州知识产权仲裁院。依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布局。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援助工作。健全知识产权失信惩戒机制。

五、健全高效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体系

(十)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激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围绕机械制造、食品加工、文旅文创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实施版权兴业工程,围绕黄河文化、中原文化打造一批版权精品,支撑河南“兴文化”工程实施。实施地理标志促进运用工程,围绕“名优特农”优势资源,形成一批质量优、口碑好、影响大、价值高的地理标志品牌。立足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围绕生物育种等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优质农作物和植物新品种。

(十一)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深入开展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为产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培育“专精特新”等创新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引领型企业。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能。推动专利与标准融合,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定。

(十二)优化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打造高效能的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试验区,打造现代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样板。

六、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重点围绕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通用性高、复用性强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供给。加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省知识产权专题库,实现与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分级分类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加强骨干节点和服务网点布局。培育一批提供专利战略布局、知识产权联盟等高附加值服务的集成化服务机构。

(十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生态。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打造完整、健康、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生态。高水平建设郑州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国家级创新区域、创新机构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集聚和牵引作用,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与区域产业深度对接、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优势。支持社会机构开展市场化、社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加工和服务,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多主体多层级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

七、打造高品质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

(十五)营造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深度融合,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构建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打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模式。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全民思想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厚植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实施知识产权强基工程,深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增强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探索打造若干“知识产权小镇”“知识产权公园”,促进知识产权走进城市、乡村。

(十六)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依托“中原英才计划”,培养引进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加强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建设,完善我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战略布局。优化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布局,建立高校知识产权学院政策支持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作用,完善应用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将知识产权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八、提高知识产权对外开放水平

(十七)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我省开放强省建设中的保障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深化与国际组织在豫单位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积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友好城市、地区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开展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综合利用各类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发展成就。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载体,打造知识产权开放新高地。

(十八)提升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充分运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等合作机制,强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围绕工程机械、电子信息、光电产品、发制品等优势出口产业,引导企业合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服务体系等渠道,提高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效率。根据国家安排,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在我省布局建设,为创新主体提供多元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优势,加快受理处、工作站等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

九、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本纲要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主要任务与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相衔接,确保纲要贯彻实施。

(二十)强化条件保障。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纲要实施工作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人才、科技、产业等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知识产权事业,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二十一)严格考核评估。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纲要实施考核评估机制,将纲要实施工作成效纳入相关工作评价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实施问责惩处机制。完善纲要实施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适时开展纲要实施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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