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厦门市共有143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3-03-15 17:11

3月11日电 “到2026年,全市经营主体总量突破110万家、百亿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8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23件”……近日,《厦门市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布。据悉,《实施方案》旨在以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全面夯实该市实体经济根基。

“《实施方案》确定三大主要目标、具有四个显著亮点、明确五大重点任务,提出六大保障举措。”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四年厦门经营主体总量、质量、创新活力的发展目标,并按照“育精、育新、培优、培强”的原则,聚焦全市特色优势企业、未来赛道企业、集群链主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明确提出五大重点任务、15项具体措施等。

其中,三大主要目标分别是总量大提升,年均新设立经营主体14万家(其中新设企业6万家),到2026年,全市经营主体总量突破110万家,万人拥有经营主体数达到1700家;质量大提升,到2026年,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4000家,百亿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8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300家,“瞪羚”企业超过2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达到2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百亿级供应链重点企业达到80家,千亿级供应链骨干企业达到6家,供应链核心企业集团达到3家,“领航型”制造业头部企业突破1家,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135家,“独角兽”企业达到5家;创新活力大提升,到2026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突破3.6%,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到43%,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3%,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比重突破2.2%,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23件。

四大亮点则是突出“打基础、管长远”定位,《实施方案》在更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体现政策长短期结合的灵活性的同时,除面向重点经营主体外,还针对占据全市经营主体数量近半的个体工商户精准出台培育政策,让政策直达各类经营主体;突出“育精、育新、培优、培强”厦门特色,聚焦该市特色优势企业、未来赛道企业、集群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将对重点经营主体的分类培育和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分层培育紧密结合,让政策措施更加精准有效;突出“改革创新、整合资源”两条主线,即《实施方案》明确整合全市相关经营主体服务管理部门及经济部门的政策资源,并在原有政策措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创新;突出“招商引资、增资扩产”两大抓手,特别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不同类型经营主体提出招商引资、增资扩产的具体措施。

五大重点任务包括聚焦“育精”,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企业,《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支持“瞪羚”企业发展、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3项措施;聚焦“育新”,布局一批未来赛道企业,提出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大力扶持未来产业企业发展3项措施;聚焦“培优”,培育一批集群链主企业,提出加快先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供应链企业倍增计划、做强供应链核心企业、推动文旅企业发展壮大4项措施;聚焦“培强”,壮大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提出包括加快发展总部企业、壮大上市企业规模等3项措施;聚焦固本强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提出扶持创新创业、支持企业转型升级2项措施。

不仅如此,《实施方案》还从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以及加强财政金融、空间载体、人才、数字化保障等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具体举措。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厦门市经营主体总量84.7万家、同比增长10.5%,新设经营主体数量居福建第2,达17.2万家、同比增长18%,万人拥有经营主体数量1584家、增长13.1%。其中,规上工业企业2897家、增长14.1%,百亿以上工业企业13家、增长18.2%,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3家、增长81%,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4家、增长4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600家、增长30%,“火炬瞪羚企业”106家、增长63.1%,“独角兽”企业1家、实现零的突破,境内外上市公司98家、增长4.2%,百亿级批零供应链重点企业65家、增长30%,千亿级批零供应链骨干企业3家、增长50%。

截至2022年,厦门市共有143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此外,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134.2亿元、增长5.6%,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19.9件、增长19.2%,“科技集群”“科技强度”排名首次跻身全球城市百强,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加速迸发。

“经营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对提供就业机会、推动技术进步、创造社会财富具有重要意义。”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特别是2022年以来,厦门举全市之力抓培育、优服务,打基础、管长远,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成效斐然,实现了经营主体总量、质量和创新活力等方面的显著提升。接下来,将以《实施方案》出台为契机,全面助力包括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强活力和竞争力,致力建立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夯实实体经济根基,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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