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资格
1.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在评奖当年12月31日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 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 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 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参评方式
国家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等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和公示,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此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的参评方式:
1.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可以推荐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2.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可以推荐本地区的专利项目;
3.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可以自荐本单位的专利项目。
4. 以上三种特殊的参评方式,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级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三、评奖标准
国家专利奖的评奖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专利质量,评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文本质量,占25%的权重;
2. 技术先进性,评价专利的原创性、重要性、优缺点和通用性,占25%的权重;
3. 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专利的运用范围、运用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国际竞争力、专利保护和管理水平等,占40%的权重;
4.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的贡献,评价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在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占10%的权重。
(//m.auto-fm.com/)成立14年来,致力于提供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 上一篇:最新政策解读: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准备中需要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