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条件涵盖了企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别:
(一)企业类
1. 依托单位需为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 2022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且不少于100万元。
4. 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原值不少于200万元。
5. 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获中级职称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少于2人。
6. 获得有效国家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
7. 具备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公益类
1. 依托单位需为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
2. 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 2022年研发经费不少于500万元。
4. 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原值不少于300万元。
5. 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获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5人。
6. 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2019年至今已转化的科技成果不少于2项。
7. 获得有效国家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
二、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市科技局于2024年9月27日17:30前完成线上审核。
网上申报的具体时间请参考相关通知。
(二)专家审查:
专家审查申报材料并进行评价,择优选取认定。
(三)公示:
对拟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项目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认定的项目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
三、奖励政策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市科学技术局根据绩效评估结果予以奖励:
1.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
2. 评估结果为良好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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