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被推荐的企业必须是已被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是申报2022年度“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
2、属于国家、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支柱和优势产业、优势产品的企业优先推荐。对符合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规划的项目和贫困地区项目优先考虑。
3、企业不存在下列情况:
(1)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
(2)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其他与“专精特新”示范性明显不符的情况。
(二)专项指标
1.经济效益。2021年企业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
3.创新能力。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至少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6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主持、参与制订或修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视同发明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的视同实用新型专利)。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企业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