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
工作目标:
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 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并通过支持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来源:《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广东省
贷款贴息:
支持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 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
一、企业认定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后, 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园区培育奖励
对成功从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引入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落户的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运营主体,给予单个项目一次性奖励。对聚集1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产业园区授予“专精特新园区”牌匾,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三、降低融资成本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 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贷款产生的担保费予以补助,单个企业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技改资金补助。
对项目进入当年省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获得省级技改资金支持,市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对该企业予以配套奖补,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加强数字化提升。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六、用地用房支持。
将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
七、交通出行支持。
允许单个企业每年2辆以企业为所有人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免除“开四停四”限制。
——来源:《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广州市海珠区
人才补贴: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 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 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以及年度 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对纳入海珠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经组织专家评审企业的创新性与对区发展综合效益,可给予年度 最高2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
广州市天河区
对工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给予 100万元奖励。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广州市黄埔区
落户投资扶持: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对现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扩建项目根据由区行政审批部门或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审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所注明的计容建筑面积,核算得到的新增计容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获得扶持金额最高 不超过200万元。
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建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 最高扶持1亿元。
成长壮大扶持: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本办法有效期内达到多个扶持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扶持。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 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如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培育企业成长为示范企业,则按差额补足的方式 给予扶持共500万元。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扶持。
研发创新扶持:
对专精特新企业(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研发生产的装备产品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末级目录对应产品,且实现产品销售(不涉及关联交易)后, 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新材料产品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列入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最末级目录对应产品,且实现产品销售(不得涉及关联交易)后, 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金融扶持:
对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 最高800万元的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同时符合多个阶段扶持条件的,可一次性申请对应扶持。
1.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证券公司等辅导保荐机构签订上市工作协议(不含“新三板”以及其他与上市无关的顾问协议等)的,可给予100万元扶持。其中,股份制改造以及与证券公司签约工作应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完成,且两者间隔时间不超过3年。
2.完成证券主管部门辅导验收工作的,可给予200万元扶持。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可给予500万元扶持。
4.辅导验收工作在区外完成后再将注册、税务、统计关系新迁入本区,并纳入本区统计口径的企业,须待企业成功上市后,一次性给予700万元扶持。
境内间接上市专精特新企业(指区内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区外买壳、借壳上市等方式实现A股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纳税登记迁入本区,纳入本区统计口径),须待企业成功上市后,一次性给予 700万元扶持。
对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可一次性给予 700万元扶持。
对新入驻本区的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上述标准给予 700万元扶持。
人才支持:
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个企业人才支持名额;对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个企业人才支持名额,每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具体扶持人才对象由企业确定。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广州市花都区
认定奖励:
推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列入重点“小巨人”企业,争取享受中央财政专项奖补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 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来源:《花都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广州市南沙区
认定奖励:
在措施有效期内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每家给予 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在措施有效期内对获得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给予 50万元一次性扶持。
在措施有效期内对获得评价(审核)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每家给予 10万元一次性扶持。
每家企业扶持累计最高200万元。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询公众意见稿)》
深圳市
认定奖励:
建立“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对获得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 300万元和 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 200万元和 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 最高50万元奖励;对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 最高20万元奖励。
——来源:《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
激发创新活力。鼓励我市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创客中国”(深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在大赛中荣获全国500强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在大赛中荣获全国50强的企业,在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给予“创新能力”指标直通资格;对在深圳赛区的获奖项目,最高给予 30万元奖励。
——来源:《深圳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
问: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企业在罗湖能享受什么政策?
答:对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扶持,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100元/平方米/月的扶持,年扶持金额最高50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装修扶持,最高扶持300万元。
——来源: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深圳市龙岗区
获评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 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 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已获得省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后再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 最高50万元补齐差额;获得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的,给予 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已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后再获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的,按 最高200万元补齐差额;获得国家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给予 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 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已获得国家单项冠军产品奖励的企业再获得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按 最高200万元补齐差额。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培育专项扶持细则》
深圳市龙华区
在奖励方面,对于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企业,龙华区按市级奖励金额给予 1:1配套奖励,最高50万元;对入选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企业,按市级奖励金额给予 1:1配套奖励,最高20万元。对首次获得市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按市级奖励金额给予 1:1配套奖励,最高300万元。
东莞市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技改扶持: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实施与生产环节相关的项目,其设备及技术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项目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股份改造奖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改的,给予股改费用20%的补助, 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来源:《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支持企业技术研发。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材料)目录的, 分别一次性予以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推进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培育策划推广等工作,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精特新”企业,资助不超过其获得专利授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
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对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单项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上榜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或服务标准,给予 单项最高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多奖励不超过5项,总额不超过25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承办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分别最高资助 10万元和 5万元。
——来源:《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
佛山市
给予认定奖励。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50万元的现金奖励;对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20万元的现金奖励。企业获得奖励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来源:《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三水区
企业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称号,一次性奖励 200万元;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称号,一次性奖励 100万元。
鼓励企业专注细分市场、增强创新能力,对通过认定的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 10万元。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方案》
佛山市高明区
企业“专精特新”扶持:
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在细分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市场领袖地位,产品符合“专精特新”的要求,通过佛山市认定并纳入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在政策有效期内 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扶持,其中,50%的扶持资金用于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创新人才等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补助。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
中山市
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企业股份制改造时实缴注册资金总额的5%给予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专精特新培育企业高增长项目: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0%及以上,且连续两年为正增长, 根据不同档次给予10万元 - 50万元奖励。
——来源:《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
珠海市香洲区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 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来源:《香洲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珠海市斗门区
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 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来源:《斗门区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 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 20万元奖励。
——来源:《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清远市
只针对扶优计划企业:
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 5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 20万元奖励。
——来源:《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
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来源::《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韶关市曲江区
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 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来源:《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韶关市曲江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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