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是经济韧性的重要保障,“专精特新”则是中小企业群体的领头羊。近年来,新区金融部门推出多项金融助企举措,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日前,新区出台《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细则(暂行)》及《青岛西海岸新区“专精特新”企业专属信贷风险补偿金实施细则》,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
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细则(暂行)》中提出,新区设立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风险补偿基金限额为5000万元(首期为1000万元),用于对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发生的逾期贷款进行补偿。
该《细则》提出,的风险补偿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合作机构。风险补偿基金通过区财政预算安排,首期出资金额为1000万元,后续额度增加根据业务规模、风险补偿基金结余等相关因素测算确定,适时增加风险补偿基金预算。
风险补偿基金委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作为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单位需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专用账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封闭运行,风险补偿基金账户利息收入用于补充风险补偿基金。对逾期贷款的风险补偿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追索后已返还部分不计入偿付总额度。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服务“专精特新”企业,新区还印发了《青岛西海岸新区“专精特新”企业专属信贷风险补偿金实施细则》。
该《细则》提出,新区设立“专精特新”企业专属信贷风险补偿金,限额5000万元,用于对“专精特新”企业专属信贷业务发生的不良贷款进行补偿。风险补偿金通过区财政预算安排,首期出资金额为1000万元,后续额度增加根据业务规模、风险补偿金结余等相关因素测算确定,适时增加风险补偿金预算。
该《细则》规定,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专项贷款服务的合作银行,是指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制定特殊优惠信贷金融产品的驻区银行机构。此类银行须符合多个条件,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银行经营状况良好,拥有授信实力且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信贷效率高,服务质量好;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整体安排授信,首期50亿元;合作银行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贷款设立独立的审批人,给予独立的信贷规模,有独立的服务团队,有单独的信贷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