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郑州市工信局了解到,近日,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
·全市民营经济总量超过1万亿元,年均增速达到6%;
·民营经济在全市技术创新成果中的比重达到75%左右;
·吸纳就业占全市城镇就业的比重达到85%左右;
·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每年新增20万户,到2025年超过230万户,民营上市公司力争达到5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突破2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突破1000家;
支持更多民营企业挺进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
为此,《实施意见》配套提出开展“七大专项”行动,落实30条支持举措,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千方百计支持好、维护好民营经济发展。
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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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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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催生更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时修订完善更加优惠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对接辅导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01
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02
设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市财政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与省财政设备、软件投资不重复补助)。
03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做优做大,培育“顶天立地”大企业(集团),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4
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后,每上一个100亿元台阶,给予100万元奖励。
05
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百亿级民营企业5家以上,培育50家新服务领跑企业、50个焕新老字号、50个“爆品”运营商,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500家以上。
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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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升级助推行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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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加大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等向民营企业开放力度,每年动态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增长动力足、产品附加值高的本市企业,择优纳入市级“三高”企业培育库。
加快数字化转型,对智能制造新建或改造项目,按照智能制造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评省级、国家级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试点示范的,给予30到300万元不等奖励。
加快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和数据中心开展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改造,项目达产后实际效益达到10%以上的,按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首次列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数据中心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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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品牌争创行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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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对荣获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主要起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民营企业,分别奖励8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
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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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可得性助力行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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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构建“线上线下”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把线上平台“郑好融”打造成为“一站式”“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开展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提升行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加大“规改股”“股上市”力度,支持企业“规改股”,力争五年股改300家左右;完善“1+5”的培育机制,精准推动上市倍增计划落实落细,对境内上市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企业一次性给予800万元奖励,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加强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力争五年业务规模突破500亿元。
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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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要素保障行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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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明确强化用地保障,
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02
强化人才服务,
推进产业急缺人才、数字人才引进培养,为全市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帮助我市民营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将重点民营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企业家“领航计划”名录,开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制定完善各项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提升企业人才社会待遇,为人才子女入学、户籍转移、办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03
强化环保统筹,
加强环保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推行重点民营企业“无打扰”执法监管。
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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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环境再优化行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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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准入,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和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营造支撑有力的外部环境。
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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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创新提质行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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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引导企业优化结构,开展精细化管理,加强党的建设,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育行动,开设民营经济大讲堂,深入实施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年轻一代企业家“薪火相传”行动,每年培训优秀民营企业家1000名以上,培养造就一支有信念、有梦想、有本领、有贡献的企业家队伍。
近年来,郑州市持续贯彻新发展理念,组织实施好国家、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切实增强民营经济发展韧性。
截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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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营企业超过23万家,提供了全市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就业人口超300万人,成为稳定就业的“压舱石”;
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占全市GDP的70%以上,为进入新时代、实现新跨越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成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的70%以上,达到75%,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增长极;
民营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80%以上,成为消费品市场繁荣发展的主要动力;
80%以上的驰名商标、著名品牌由民营企业创造,涌现出金星、好想你、梦舒雅、逸阳等一批中国驰名商标。
自2023年起,郑州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郑州企业家日”,以一座城市的名义为企业家设立节日,向企业家群体致敬。
同时,我市出台系列政策积极引导民营经济产业转型、结构转型、产品升级、服务升级,走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之路,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培育各级“专精特新”企业2568家,含国家级 家(占全省总量的30%),省级565家(占全省总量的26%),市级1892家,形成了市、省、国家逐级提升、特色鲜明、梯度发展的企业培育体系。
下一步,郑州市将全面落实《实施意见》,全方位优化服务体系,不断开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