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 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佛山市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佛科〔2022〕1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工业立区、科技强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及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把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助力顺德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推动企业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方向发展壮大,促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成为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力争到2025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80家。
二、工作内容
(一)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对通过 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成本。对当年通过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受理,但未通过 ,且在规定时间已备案的申报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和落实,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面,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科学技术局)
(四)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借助顺德区科技金融平台,建立顺德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储备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积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包括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区税务局)
(五)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子女入学。给予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1个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就近入学的指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支持培育和遴选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上市,鼓励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合作子基金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已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投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加强企业合规经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成本。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政策性金融产品扶持企业库,申请“顺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顺德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等政策性金融产品,助力企业发展,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区科学技术局加强与财政、教育、税务、各镇(街道)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统筹推进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负责完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抓好落实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落实资金扶持。设立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深化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赋能政策实现“秒批秒付”,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在区科学技术局年度财政预算内安排。
(三)强化督查检查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把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将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工作纳入考核,并定期通报相关推进工作情况。
四、附则
(一)本行动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自本行动方案实施之日起,《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20-2022年)》(顺府办发〔2020〕14号)停止执行。
(三)本行动方案由顺德区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