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四川,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获哪些政策倾斜,此前做过梳理:2022四川省各地区“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企业补贴政策、四川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哪些奖励政策、优惠政策?
此外,近日发布的《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实施“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专属行动计划》提到,将建立全省专属服务通道,为专精特新提供专属融资服务和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在“十四五”期间拟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各类融资服务不少于500亿元。
需注意,创新型中小企业入库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前提条件!2023年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平台也将于3月1日正式关闭。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以下相关内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年度进行认定。
(1)每年2月1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放培育平台申报入口,4月底关闭。
(2)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自评,并按属地化原则登录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上传材料大小合计不超过300M),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从培育平台导出并签章,同时附自评表及附件5中第1、4项相应纸质材料)。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每年5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格式见附件6)汇总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4)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经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季度进行评价。
(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和时间安排。
(2)企业按属地化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上传材料大小合计不超过300M),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从培育平台导出并签章,同时附附件2中第1、3项相应纸质材料)。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本地区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格式见附件3)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
(4)经济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市(州)上报企业名单,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经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日前,四川省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布。